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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改实施方案出台

发表日期:2011年5月4日  出处:福建日报  本页面已被访问 14831 次

  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等十项医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2011年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包括:确保医疗卫生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左右,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现每个街道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有一所乡镇卫生院;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期完成七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

  根据《方案》,省医改领导小组将继续与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医改实施情况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将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落实到位。要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省医改办将建立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年终对医改三年近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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