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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公开招聘第四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表日期:2010年11月2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4432 次

    为全面完成我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进一步改善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南委办〔2007〕108号)精神,结合市委“大干150天,全力打好五大战役”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四批村务专职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工作者,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村务专职工作者14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现任村级干部也可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2、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

4、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5、能用闽南方言流利会话。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安市江北大道市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一层。

3、提供材料:(1)报名时应提交报考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注意事项:(1)考生填写《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时,“生源地”栏目应填至村(社区),并与户口簿一致。(2)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3)考生应对证件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4)《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南安党建”网(www.nasdj.com)和“南安人事人才网”(www.nananrc.net)等网站自行下载。

四、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形式及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加试《福建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可通过“南安党建”网或“南安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有关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11月15日凭身份证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大厦领取准考证。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南安党建”网、“南安人事人才网”及南安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或到公开栏查看。笔试合格线由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五、填报志愿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南安党建”网、“南安人事人才网”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大厦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招聘原则为:
1、上合格线的本村生源考生填报本村志愿的,可优先招聘,出现多人情况,分数高的优先招聘;

2、在本村生源优先招聘的基础上,依据本人填报志愿及职位招聘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招聘;

3、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填报同一志愿,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①全日制学历高者;②中共党员;③烈士子女;④独生子女;⑤计生“二女”户;⑥退伍军人;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

4、如出现个别职位空缺情况,由上合格线未被招聘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并按照本招聘原则录取。

六、集中体检

    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具体体检对象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情况研究确定。

七、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就业期间各方面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尔后,在填报志愿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村务专职工作者的职责

    村务专职工作者是在农村专门从事村务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

2、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反映。

3、做好村级(社区)各项服务性事务工作,协助村级(社区)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村级(社区)组织文字材料的撰写起草、报送、立卷归档等工作。

4、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村务专职工作者的管理

村务专职工作者实行以下制度:

1、培训上岗制度。被聘用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应参加岗前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方可上岗。

2、合同聘用制度。村务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经录用,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其签订《村务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一般定为3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聘用试用期制度。被聘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考勤考核制度。村务专职工作者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在聘用期间,实行脱产全日制上班,参照执行乡镇干部考勤制度,平时考勤由所任职的村党组织负责,每年年终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2年考核基本合格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具体考核办法和优秀档次确定办法另行规定。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被聘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内由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及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迁移到所在服务单位。在聘用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村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800元,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拨付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按月发放。

2、绩效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由乡镇(街道)财政负担,结合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出勤情况、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具体管理办法由各乡镇(街道)制定。

3、其它福利待遇。正式聘用的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交通补贴、3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负担。视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村务专职工作者也可享受村一般干部各类奖励补贴。

4、其它待遇按南委办〔2008〕70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6386230(南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86388113(南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监督电话:86383564(南安市纪委信访室)                  
 
 
           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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