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走红色之路 做红色传人 二:活动时间: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 三:集合时间: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到红旗村小学集合 四:活动总负责人: 陈建发:15294566666 带队人:李远庆13505010255 副带队:陈丹梅13850745231 五:活动地点:李刚纪念馆 六:活动内容:庆七一建党节:走红色之路做红色传人一缅怀革命先烈,瞻仰革命烈士李刚及打扫整洁纪念馆周围环境。 七:活动流程: 1、集合处统一签到,领取衣、帽、证; 2、活动前的会议:人员安排、活动注意事项的说明; 3、根据各自分组开始活动; 4、结束后签退,还回衣、帽、证。 八:注意是事项: 1.参加活动人员请穿着朴素,禁止穿有色丝袜,短裙,短裤,拖鞋。禁止佩戴过于明显的饰品:如大耳环,大戒指。尽量不要带手提包。 2.每场活动都会安排拍照以及后期报道人员,其他人请勿拍照,如需拍照请拍照人员帮忙,再统一整理照片发布到微信群里面。 3.活动期间请勿发朋友圈,可以结束后发表,以免影响本次活动以及义工形象。 4.为了避免活动安排混乱,禁止带非活动人员参加,如朋友,家属{如需携带请告诉负责人}。 5.要听从负责人的人员安排,坚守分配的岗位,请勿随意调动。。 6.不可贪便宜,活动期间不可收受别人赠送的任何物品 7.为了节约资源意识,每个活动我们都会安排水给大家,禁止浪费矿泉水以及食物。 8.不可以以义工身份名誉随便答应活动对象或者被扶持者的任何请求。 9.如遇到特殊情况要离开,必须与负责人请假,并做好工作交接。 注明: 1.活动负责人在活动中任何方面都要做出表率作用。 2.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管理义工,不可以滥用私权。 3.参加活动的义工违反活动基本要求之一,负责人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者取消其活动资格,严重者将禁止参加所有活动。 4.每位参加义工活动的义工都有权监督负责人的权利,负责人凡违反其一,可向义工会反应。 本次活动是公益活动,所有参与人员皆为自愿无偿奉献爱心,鉴于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参加者必须对自身的财产及个人安全负责,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如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参与人员自行承担,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特此责任声明! 本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南安市义工协会诗山分队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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