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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为农民工缴纳住院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发表日期:2007年8月23日  出处: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本页面已被访问 2462 次

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胡副部长,您知道中国有数量庞大的进城农民工,他们也非常关心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您刚才介绍国家先后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医疗制度,正在启动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可以参加的是哪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政府鼓励和推进的是哪种基本医疗形式?目前农民工有多少已经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谢谢!

  [胡晓义]:中国的农民工问题是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的突出现象,现在可以列到农民工范围的大约有两亿人,其中有一亿两千万到一亿三千万人是进入到城市或者长期在城市工作,而这其中和用人单位形成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据我们调查有六千万到七千万人。农民工进城务工遇到疾病的风险是需要有制度安排来保障的,按照2003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得到政府的补助。据我所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覆盖了农村八亿人口中的七亿以上。但是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和用人单位形成比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仅有这样一个制度安排我认为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因为他在城市务工,如果出了比较大的疾病风险,仅仅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较低的筹资水平是难以支付在城市的医疗费用的。而且农民工在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工作,和这个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个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他提供医疗保险。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这样一个群体在医疗领域中感到最大的风险是大病的风险,普通的疾病可以自己来解决,但是一旦出现大病费用是难以承担的,所以我们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面,对农民工专门做出一个政策安排,就是首先保证他住院和大病医疗,这样他个人不用缴费、完全由单位来缴费,纳入到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去。

  所以从去年起,劳动保障部就开始了一个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项行动,到现在为止已经有2600多万农民工参加了这样的保险,今年我们计划超过三千万人。谢谢你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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