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部分专任教师。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岗位与人数
幼儿教师4名,幼儿美术教师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晰,表达、表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
4、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岗位条件
岗位1、幼儿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2、幼儿美术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中专阶段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要求为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初等教育(艺术方向)专业;
(2)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岗位工作经验;
(3)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信息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www.fjedu.gov.cn)、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www.fj61.net)网站公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岗位条件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到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3754492 , 13609586868)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 2日—12月17 日下午4:30分 )
(三)报名费:按闽人发[2007]104号规定收费80元。
五、考试
(一)笔试:
1、参试要求:资格初审合格者均需按规定参加笔试,原则上拟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到1:3开考;
2、笔试内容: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教学实践和技能测试两个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各50%
教学实践:现场教学或说课(语言表达、教学设计、组织能力等)
技能测试:幼儿教师基本素质考核(弹、唱、跳、画等基本能力);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三)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按40:60折算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考核人员从笔试、面试、教学实践考核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根据我院的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要求与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相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www.fjedu.gov.cn)、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www.fj61.net)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2011年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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