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创建办、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落实省组委会《关于加强青年文明号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闽青号组〔2008〕12号)精神,进一步激发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力,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广泛开展2010年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临近届满的省级届期制青年文明号集体,获得称号一年以上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其他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条件的优秀青年集体。
二、阶段划分及活动形式
1、申报阶段(2010年5月-6月)
由争创集体向各行业(系统)创建办或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提出创号申请,并自行登陆福建青年文明号网站(网址:www.fjyouth.com)提交申报信息(未申请会员帐号的应先申请帐号并开通会员博客,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四)。网上填写申报信息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未按要求提交网上申报信息的争创集体将不列入本年度考核和评选。
2、争创阶段(2010年5月-12月)
争创集体在创建行业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争创活动,并及时将争创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先进事迹等信息通过会员博客进行发布和宣传。省组委会将适时通过网站开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争创集体会员博客的活跃程度、信息丰富度、公众关注度及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将作为创建活动检查的重要内容和考评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3、初评与推荐阶段(2010年6月-8月)
8月15日前,省组委会各行业(系统)创建办、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根据创建集体申报情况对争创集体进行初检和筛选,确定并向省组委会推荐候选集体。各行业(系统)创建办、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对创建集体的审核工作,通过向省组委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平台审核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培训阶段(2010年8月-9月)
省组委会根据上报的候选集体名单,举办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资格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交流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5、检查考评阶段(2010年9月-10月)
省组委会成立考评检查工作组,依据省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对争创集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综合检查,根据检查及网上调查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省级青年文明号入选名单。
6、公示阶段(2010年11月)
通过网络及公告栏等形式,对评审会确定的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7、审核命名阶段(2010年12月)
组委会根据评审会的考评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与命名,并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认定。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提高质量。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创建办、各设区市团委要按照《福建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闽青号组〔2006〕8号)和《关于加强青年文明号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闽青号组〔2008〕12号)的有关要求,从严掌握申报标准、严格控制推荐名额,对创建条件尚不成熟、创建工作尚不扎实的,不予推荐申报。
2、把握方向,明确目标。要把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与凝聚青年、服务海西建设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把开展基层团建工作的业绩和“号队联建”活动的成效作为推荐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重要参考指标列入考评工作。
3、重在创建,提高活力。争创集体要在行业(系统)创建办和属地团委的指导下,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形成氛围,高标准开展争创活动。要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年集体活力、增强青年集体凝聚力、展示青年集体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联系人:侯培坤 刘秋云;电话:0591-87557932;传真:0591-87500098;邮箱:fjqnwmh@163.com。
附件:1、2010年推荐评选省级青年文明号参考指标
2、2010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情况汇总表
3、省级青年文明号推荐流程报送材料清单
4、网上填写申报信息流程说明
5、福建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略)
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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