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省广播影视集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印发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李川副省长针对我省“0318交通肇事案”提出的“要集中一个月在全社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教育,引导人们在交通出行中,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维护交通秩序,进一步增强公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城乡公共交通文明水平。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针对社会不同群体,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公共交通秩序、文明出行礼仪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
从2010年3月26日至4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形式
1.运用媒体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类报刊、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要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题,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策划主题宣传内容,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曝光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和事。要刊播交通安全片和公益广告,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
2.利用阵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机关、学校、社区、村镇和军营,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电子板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各级交警、文化和文明办等部门要编印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编排交通安全文艺节目,针贬不文明交通陋习,抨击危险驾驶行为。要依托市民学校、农民工学校、市民文化讲坛、讲座等阵地,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专题讲座,举办图片展,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
3.突出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重点抓好学生和从业者的教育。社会教育由省文明办牵头,省安监局配合,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学生教育由省教育厅牵头,要以“0318交通肇事案”为例,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交通大讨论,在讨论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文明交通素质。
4.结合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各展所长,各负其责。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畅通工程”、“平安福建”等系列创建活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内容,纳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其作为促文明促和谐、保平安保畅通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19日李川副省长在“0318交通肇事案”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抓紧制定宣传教育方案,作出具体安排。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把活动迅速开展起来。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文明办、公安交警、教育、司法、安监、军队和武警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尽其职,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要扩大教育覆盖面,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3.发动群众、形成声势。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当成一场生命保卫战。要突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实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志愿宣讲、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形成全社会 关心、支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良好局面。
4.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学校要率先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针对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人群,采取有力措施,重实际、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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