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创建文明行业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福建精神,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
三、活动时间:2012年3月起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志愿服务行动。以“创优美环境”为要求,针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组织志愿者采取定点包片、流动服务等方式,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特别是清理城乡卫生死角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建立清洁卫生的长效机制。结合3月份学雷锋、保护母亲河、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开展植树造林、低碳环保宣教教育、节能减排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学习“长汀经验”,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为生态省建设作出贡献。
2、开展公共秩序维护志愿服务行动。以“创优良秩序”为要求,组织志愿者在广场、机场、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乱停车、占用公共设施、非法经营、无证照摊点、店面占道经营、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开展平安社区志愿服务,成立社区治安巡查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岗、志愿交通协管员的做法,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商场、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交通环境。
3、开展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以创“优质服务”为要求,组织电信、建设、铁路、交通、民航、邮政、商务、卫生、金融、税务、工商、旅游、电力、市政公用、海关(口岸)、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志愿服务队伍,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行业特色,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和“学厦航”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引导、微笑服务、政策解读和各类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展现行业风采。
4、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文化志愿服务行动。以“文化惠民”为要求,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丰厚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红土地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文化资源,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爱国歌曲大家唱”、“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激情广场”、“文明小戏”、“艺术扶贫”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出版、文物、文联、作协等有关部门的力量,组织各类专业文化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和担任群众文化指导员,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红红火火开展。
5、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加快发展和壮大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针对互联网、手机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各类娱乐场所,开展网络文明环境监督志愿服务,及时发现并举报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推动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
6、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以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导向,积极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抚慰、文体健身、应急救助、亲情关爱等志愿服务。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医疗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根据空巢老人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
7、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以“新市民、新家园”为理念,组织志愿者针对农民工“就业难”问题,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权益维护难”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开展亲情陪护、学业辅导、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就医难”问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义务诊治等医疗援助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文化基础薄弱、文明素养不高的问题,开展书籍报刊赠阅、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
8、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人”为宗旨,大力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活动主题,以社区、乡镇为依托,以日常生活为重点,依靠社区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残疾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为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残疾预防、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积极面对人生、融入社会。
9、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行动。以“大手牵小手 爱心助成长”为主题,着力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牵手行动”志愿服务,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以城市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针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学习教育、权益维护、安全自护、身心健康、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10、开展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行动。以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为价值导向,组织志愿者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提供周到细致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利用3月份学雷锋活动月的契机,积极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榜样示范作用,引导人们积极投身道德建设,不断增强道德意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雷锋精神是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最有号召力的精神旗帜,既闪烁着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光辉,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深厚积淀。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既是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迫切需要,又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强烈呼唤,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2、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各级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好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老龄办等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作出表率,结合实际,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精心设计活动项目,丰富创新活动载体,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3月4日,全省市、县要举办“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背景板统一为“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xx市主会场,“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xx县分会场。各级文明单位、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要围绕“十大行动”,大力开展志愿者招募及注册活动,集中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学习雷锋、争做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3、扩大影响,加强宣传。在3月5日前后,要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举办各类学雷锋座谈会、公民道德论坛、优秀志愿者和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制定好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社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树立更多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标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志愿服务品牌。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创建文明行业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要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含文字、图片或影像资料)。市、县委文明办3月10日前将“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活动总结报送至省委文明办。联系人:严迪,联系电话:0591-87891926,报送信箱:fjzyzxh@163.com。
请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市、县(区)文明委。
附1:“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活动口号
附2:“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活动汇总表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21日
附件一:活动口号
附件二:启动仪式活动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