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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建立全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队伍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19日  出处:中国共青团网  本页面已被访问 4696 次

  中国共青团网10月18日讯(记者 祁艳)近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项目专员是指带领青年志愿者团队开展“关爱行动”的基层团干部或骨干志愿者。设立项目专员,主要考虑“关爱行动”作为一项覆盖面广、可持续的志愿服务项目,需要培养一支骨干队伍,带头抓结对、抓服务、抓管理、抓宣传,并通过他们管理志愿者团队、培训志愿者、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提升“关爱行动”实施水平。

  担任一名项目专员基本条件,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三有”:即有较高热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组织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能力抓好团队管理、项目实施和沟通协调。项目专员服务期一般为1至2年,基本任务有四个方面。一是组织志愿服务,带领青年志愿者团队,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项服务内容,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策划、组织好相应的活动。二是加强团队管理,负责青年志愿者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针对服务需求加强培训,动员更多青年和其他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三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团组织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帮助结对学校建好农民工子女基本信息档案。四是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支持“关爱行动”,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推动在结对学校建立专门的服务阵地。

  项目专员的选拔程序由志愿者或者基层团干提出申请、团组织审核认定、注册认证。项目专员队伍管理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省、市两级团委负责制定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宣传动员、审核注册、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县级团组织具体负责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担任项目专员,既是责任,也是一种荣誉。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将为每名项目专员配发“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获得全国统一的“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服务认证证书”;工作业绩突出的,将推荐参加有关评比表彰活动,推荐个人担任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个人会员。同时,各级团组织也将提供“关爱行动”专题培训及开展“关爱行动”必要条件支持。

  首批项目专员选拔规模约为1万人。今年11月下旬前,全国各级团组织将开展集中、统一选拔。其中,已开展“关爱行动”工作的每个县市区旗,至少选拔配备1名项目专员。项目专员名单将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首批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到2012年6月,力争所有参与结对的志愿者团队都将配备项目专员。

  据悉,“关爱行动”自2010年五四青年节全面启动以来,各级团组织不断深化“结对+接力”的工作机制,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项内容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影响。截至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国2770个县市区旗开展,结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2.9万所,结对农民工子女60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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