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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在福州举行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13日  出处:文明风  本页面已被访问 4197 次

文明风10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11日,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在福州举行。会议表彰了我省2位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25位福建省道德模范,就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作了部署。省领导袁荣祥、陈桦、王美香出席大会。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受表彰的道德模范,都是来自基层、植根基层,都是群众推荐、群众评选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他们的感人事迹彰显着凡人善举的人性光辉,凝聚着大爱无疆的精神魅力,展现着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他们的高尚品质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追求,集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时代精神。要把道德模范的精神转化为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共同财富,转化为全省人民培育良好文明风尚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袁荣祥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在实践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蓬勃发展,为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肩负光荣使命,不断开创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新局面。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全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思想共识,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紧紧抓住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这个关键,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在全省上下营造学赶先进、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这个载体,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弘扬真善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要紧紧抓住改革创新这个要领,积极推动内容、方法、体制创新,使公民道德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形成道德建设人人参与、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会上,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刘丽、曹阳飞宇和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詹红荔分别代表全国和我省道德模范作了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发言。


   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名单

助人为乐模范

曾德梅 仙游县“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合会”副会长

黄家焱 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炳桂 福州榕福集团公司退休干部、民俗专家

林瑞班 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会长

李云华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生

见义勇为模范

陈茂训 平潭县大练乡东礁村村民

张庄银 省实验幼儿园职工

肖唐旺 沙县富口镇白溪口村村民

吴陈平 寿宁县城区巡防队队员

谢坤松 东山县康美镇铜钵村村民

诚实守信模范

林水英(女)莆田市涵江华村蔬菜基地董事长

王永澄 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福建省盲人协会主席

郭萍瑜(女)龙岩市新罗区苏溪幼儿园退休教师

刘用辉 福建盛辉物流集团董事长

黄文传 厦门中盛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敬业奉献模范

詹红荔(女)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彬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检察员

郑小瑛(女)厦门爱乐乐团艺术总监

王用兵 73325部队81分队气象排探空班班长

何贤达 96167部队69分队班长

孝老爱亲模范

范英娇(女)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村民

蔡玉华(女)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樟脚村村民

叶文玉(女)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

沈冬红(女)龙岩市闽西宾馆职工

黎本宣 福清市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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