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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标志的使用

发表日期:2010年1月27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5999 次

保护性使用

  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作用,是指在武装冲突中,冲突各方对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佩带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和标有红十字标志的处所及其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如医疗器材、车辆、船只、飞行器、房舍等都受日内瓦公约保护和尊重,不得随意攻击。

标明性使用

   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是指对与红十字活动有关的人或者物的标示,它仅仅表明带有这一标志的人或物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有一定联系,但却不一定受日内瓦公约的保护。

  作为标明性使用的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尺寸要相对小些,在使用时,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与保护性标志产生混淆,例如:它不能标示在建筑物顶部或袖章上面。

不正当使用

   由于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在很大程度上被看成是救援与医疗符号,常常被一些与红十字运动毫无关系的组织和个人广泛运用。这些组织和个人包括医院、私人开业医生、救护车、医药商店、药品生产和销售厂商、以及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实际上,未经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正式批准使用这一标志的都应被视为是滥用。所有签字国都必须争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对误用或滥用这一标志的行为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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