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义工俱乐部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爱心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奉行“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精神,以“义工在行动,爱心在传递”为口号,以“让爱,成为习惯;行动,从心开始”为服务理念,致力于社会公益、爱心事业的民间自发性、互助性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为了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源和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贡献力量,福建义工俱乐部拟向社会招募一批法律援助义工。现将招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募对象
1、社会执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在校学生、政法系统离退休人员等人员;
2、在政法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3、取得律师资格但尚未执业、通过国家司法考核但尚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人员;
4、新闻单位、文化单位中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的记者和创作人员;
5、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法律专业知识和资格,能够适应相应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要求;
6、有一定经济能力或社会活动能力并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志愿参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报名方式:请各位义工朋友及社会民众采用电话报名或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报上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学校或工作单位、学历、方便服务时间、是否有相关法律援助经验、联系方式(电话、手机、QQ、邮箱)等信息。
四、法律援助义工应当遵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管理规定,履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承诺,参加福建义工俱乐部安排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不得以法律援助义工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泄漏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
五、鼓励社会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助。
六、联系方式
报 名 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3635280402
网站网址:http://www.fjygjlb.com
报名邮箱:fjygbgs@163.com
法律援助组QQ群:57166351 (请使用真名加入)
福建义工俱乐部法律援助组
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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