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直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即将整体搬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办学),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以及其他详见《2017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pit.edu.cn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发布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11月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者通过学院邮箱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上两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序号1-23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序号24-3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 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技能测试:序号1-23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专任教师(序号1-20)岗位通过试讲,实训教师(序号21-23)岗位通过实践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
4.综合成绩折算法:
(1)序号1-23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2)序号24-34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3)序号1-23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都参加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序号24-34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fjpit.edu.cn首页人才招聘)。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芦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66096
电子邮箱:mitu_r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0日
|